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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自即日起,每月公告全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公、私立義務機關(構)名單;並呼籲相關單位一起努力,依法足額甚至超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

業務單位:職訓局
業務主管:主管姓名:李庚霈組長
電話:(02) 8590-2585

為加強推動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制度,勞委會自即日起,將每月公告全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公、私立義務機關(構)名單,最新資料(100年4月)業已發布於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網站(http://www.evta.gov.tw/) \即時新聞\身心障礙人士專區。從資料中可發現,全國各義務單位應進用身心障礙者4萬9,448人,實際進用6萬3,743人,已超額1萬4,295人,100年4月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公立單位已較3月份減少12家,私立單位則微幅增加8家,整體而言,各義務單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情形,仍有努力空間。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

定額進用制度係法律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重要機制,勞委會除積極推動公民營單位依員工人數進用一定比率之身障者,同時,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規劃相關獎勵雇主僱用、職務再設計及就業服務等措施;更以身作則,持續督促所屬機關(構)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勞委會表示,各義務單位進用身心障礙者有困難時,可諮詢該會所屬各區就業服務中心,相關求職徵才訊息亦可進入「全國就業E網」(http://www.ejob.gov.tw/ )查詢。勞委會在此呼籲,期待各義務單位皆能重視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權益,大家一起來,成為足額或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單位,讓身心障礙者工作中受到肯定。?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08-04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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