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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呼籲局限空間作業應加強硫化氫中毒災害預防

業務單位:勞工檢查處

本(99)年2月迄今已陸續發生4起硫化氫中毒災害,造成勞工4人死亡及6人受傷,尤其5月1日雲林縣斗六工業區展昇生鮮公司勞工進行污水處理槽污泥清理作業時,發生硫化氫中毒1死5傷災害引起社會關注。鑑於時序即將進入夏日,氣溫逐漸升高,有助污泥、廢水及廢棄物中有機化合物之分解產生硫化氫,相關局限空間作業因通風不良易引起缺氧或硫化氫中毒災害。有硫化氫產生或存在之作業場所,勞工如吸入高濃度之硫化氫(容許濃度為10 PPM),即會造成意識喪失、呼吸停止,甚至死亡。勞委會呼籲相關事業單位及作業場所應提高警覺,特別是煉油廠、紙漿工廠、醬菜工廠、污水下水道、污水處理槽、廢水池及化糞池等易發生硫化氫中毒之場所,應加強相關作業安全防範措施,避免災害發生。

為預防局限空間作業發生缺氧及硫化氫中毒災害,事業單位須確實辦理下列事項:

一、實施通風換氣。

二、實施氧氣、硫化氫濃度測定:作業場所空氣中含氧濃度須保持在18%以上,有產生硫化氫之虞場所,硫化氫濃度需藉換氣維持在10 PPM以下。

三、設置現場監視人員:監督勞工作業並作緊急聯繫、救援工作。

四、置備安全防護設備:應置備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設備,供勞工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

此外,如有工作場所無法實施通風換氣,而勞工須進入工作或勞工雖不須進入但須於開口部查勘時,可能有硫化氫突出或洩出造成勞工吸入之虞,應使勞工確實戴用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從事作業,以維持勞工作業安全。勞委會為督促事業單位加強相關作業防範設施,將對易發生硫化氫中毒之工作場所實施勞動檢查及防災宣導,對於設有污水處理槽及從事污水處理之事業單位,於夏季從事相關作業時應注意相關災害防範,避免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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