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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工作影響勞工權益至鉅,勞委會將加強勞動檢查,依法裁處,絕不寬縱

承辦單位:勞動條件處
主管姓名:孫處長碧霞
電話:02-85902720

針對部分團體要求加強查察超時工作之訴求,勞委會重申,超時工作向為本會實施勞動條件檢查之重點項目。勞委會於本(100)年制定勞動檢查方針時,即已針對違反勞動法令比例較高之行業及特定身份之勞工,規劃辦理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此外,勞委會及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平日亦持續辦理一般勞動條件檢查。勞工如有申訴個案亦均即時派員查處,事業單位經查察確有違法情事者,除由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處外,並要求雇主立即改善,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日前已?動「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將聯合勞動檢查機構及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展開大規模且全面性的勞動條件檢查,並將持續辦理勞動法令之宣導,以督責事業單位確實遵守相關規定。

勞委會特別提醒雇主,勞動基準法之罰則業於100年6月29日修正提高,雇主如違法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付延時工資,最高可處三十萬元之罰鍰,主管機關並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事業單位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善盡雇主保護勞工之責。

對於勞工團體要求廢除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之呼聲,勞委會表示,該規定原意旨在給雇主與特定勞工合理協商工作時間的彈性。惟有鑑於法令本旨的善意遭到曲解,勞委會除已於日前頒布「保全業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俾供地方勞政機關及勞資雙方有以遵循外,刻就已核定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進行全面檢討,有關各界對此議題之具體意見,均將納入參考。?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08-07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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