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勞委會已依行政院指示研議現行基本工資審議機制,相關結論將呈報行政院。

業務單位:條件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勞委會表示,有關行政院去(101)年核定基本工資調整案時,併責勞委會應就基本工資之審議機制、訂定多元基本工資之可行性進行研議等事項,該會於3月18日邀集勞、資團體、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會商,大多數與會代表認為現階段基本工資仍應一體適用,是否有依年齡、地區、行業別分別訂定之必要,仍須審議研議。至於未來基本工資審議機制是否再作變革,該會將持續蒐集相關資訊進一步研議,現階段仍維持每年定期召開之審議機制。另與會代表對於基本工資制度之改革意見,勞委會將彙整後報請行政院核參。

去(101)年行政院核定基本工資調整案時,附帶責成勞委會就下列事項進行研議:(一)應改善勞委會「職類別薪資調查」之方法,以確實了解領取基本工資的人數,以為決策參考。(二)有關Kaitz index的計算,宜採用經常性薪資作為計算基礎,再與國際主要國家進行比較,以作為擬訂基本工資之參考。(三)現行基本工資係一體適用,應參照日本、英國、德國、澳洲等國狀況研議是否考量受僱者年齡、行業別、地區性而訂定不同基本或最低工資之可行性。長期而言,並應檢討基本工資之制度。(四)現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所訂審議委員會是否每年召開、成員組成、審議機制、陳核程序等,應作通盤檢討,俾利於基本工資審議之制度化,爰於本日召開會議研商。

勞委會表示,基本工資僅為維持勞工基本生活之機制,呼籲雇主應致力提升勞工薪資,改善勞動條件,工會亦可透過集體協商與雇主就工資條件進行協商,以達勞資雙贏。?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3-03-18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