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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

業務單位:條件處
主管姓名:孫處長碧霞
電話:02-85902720?

對於家事勞工之勞動權益,勞委會向來非常重視與關心,歷經多年研議,業已研擬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於今(100)年3月份陳報行政院審議。

勞委會表示,家事勞工包含看護工、幫傭等樣態多元,由於「家庭」非以營利為目的,與一般廠場有別,其勞雇關係之建立極具信任感與私密性,故公權力之介入須格外審慎。且部分被看護者之家庭係屬弱勢,對於被看護者家庭之影響及衝擊亦應併同考量。

有關台灣移工聯盟所提有關「依照國際勞工公約立法保障家事勞工」一節,勞委會表示,在研議草案過程中,已持續關注ILO所定公約內容,並已將其精神納入草案規範,今後將繼續廣徵各界意見,並依據我國國情,以務實的態度持續積極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08-25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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