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賡續危險性機械設備代檢滿意度調查以確保服務品質

業務單位:檢查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8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中危險性機械係指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人字臂起重桿、升降機及吊籠等,而危險性設備係指鍋爐、第一種壓力容器、高壓氣體特定設備、高壓氣體容器,屬事業單位之生產、施工不可或缺之機具設備,查國內事業單位目前設置有約11萬餘座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各類數量詳如附圖1),囿於政府勞動檢查人力有限,故勞委會依勞動檢查法第17條規定,指定代行檢查機構辦理部分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之檢查業務,依近3年統計資料顯示,發生25件與危險性機械設備相關職業災害中,屬人為不當操作為20件(80%)、違規使用有5件(20%),查未有列管之危險性機械設備因本體瑕疵所導致(詳如附圖2),有效確保列管危險性機械設備使用之安全。


自98年度起勞委會將北、中、南三區代行檢查業務,委託中華鍋爐協會(北區)、中華壓力容器協會(中區)、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南區)等3家代檢機構辦理後,為瞭解事業單位對代檢人員及代檢機構之相關評價,於同年起另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對曾接受代檢機構檢查之業者,實施問卷寄送及電訪等,就「專業程度」、「服務態度」、「效益」、「行政效率」、「清廉操守」等面向進行調查,結果平均有高達9成5以上持正面評價(歷年結果詳如附表3),整體而言獲業者之認同與肯定。

鑒於實施滿意度調查對代檢服務品質提昇,並進而確保危險性機械設備之安全確有助益,故勞委會於本(102)年賡續辦理代檢業務執行情形滿意度調查,預計於7月起委託專業機構以問卷調查及電話訪查2種方式辦理,並呼籲事業單位於接受洽詢時能配合辦理,對於調查所反映之相關意見,除將儘速處理外,另依個資保密規定辦理以保障權益。

執行代檢業務之3家代檢機構相關人員,係於第一線執行公權力,對外代表政府形象,受理檢查案件合格與否,事涉業者設置之機械設備能否安全運轉,「專業」與「廉潔」更顯重要。故藉由滿意度調查之實施,希瞭解事業單位對代檢人員之品德操守、專業效率、服務態度等,及代檢機構有無辦理收費技術服務或教育訓練等不當情事之看法,並提供與代檢業務相關之具體興革建議,俾就調查結果彙整研析,作為代檢業務管理政策訂定之參考,以持續提升代檢服務品質。?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3-08-09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