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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某團體所提勞工關注之各項議題,勞委會鄭重澄清回應。

承辦單位:勞動條件處工資工時科
電話:02-8590-2729~2731

針對本(29)日某團體所提部分勞工關注之「工資調整」等議題所生誤解,勞委會澄清如下:

基本工資關乎勞工基本生活之維持,本應定期檢討。近年來已調整兩次,10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由每月17,280元調為17,880元,增加600元;每小時由95元調整為98元;調幅3.47%。101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將再度調升,每月為18,780元,增加900元;每小時則增為103元;調幅5.03%。未來,勞委會仍將依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定,定期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參酌相關經濟、社會指標,審慎檢討基本工資。

針對「無薪休假」議題,勞委會再次重申「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勞委會強調,不可能也不會允許雇主片面實施所謂「無薪休假」。另為保障勞工權益,除已啟動通報機制,要求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應積極查察,其如有違反相關規定者均立即查處並督責改善。

有關建教生權益,勞動基準法第8章已有相關保障規定。為使建教生之權益保障更臻完善,教育部已邀集本會及相關部會進行研商「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法草案」。有關該法規範事業單位招收建教生比例部分,勞委會表示為避免雇主藉由招收建教生作為廉價勞工,而不注重其訓練,建議應不宜低於現有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保障。勞委會強調,建教生相關權益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尚不致因該草案未通過,影響建教生權益。

對於「職業安全衛生法草案」(原勞工安全衛生法)未能在立法院本次會期順利完成三讀,但勞委會仍將持續努力推動修法工作,並積極向社會各界充分說明溝通,以讓本法及早完成立法程序,保障所有工作者的安全與健康。

為解決天然災害期間,政府宣布停課,有照顧年幼子女需求之勞工面臨無薪可領之困境,勞委會已研提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並經行政院於同年10月13日函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勞委會仍將積極推動修法,期望朝野立委共同支持,以建構受僱者得以兼顧家庭及工作的友善環境。

勞委會指出,社會各界對於勞工政策所提具體建議,將秉持保障勞工權益並提昇勞工福祉之原則,在凝聚勞資及社會共識的前提下,列為各項勞動政策之重要參考。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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