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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自101年6月1日起開放廠商辦理既有化學物質增補提報作業

業務單位:安衛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為掌握國內流通之化學品種類與數量,並進一步就其危害分級管理,勞委會建置了「國家既有化學物質清單」。原廠商自願性提報只至99年12月31日為止,為回應部分廠商增補提報之需求,勞委會特於101年6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開放仍未完成化學物質提報之廠商增補提報,請廠商確實依期限辦理,以免之後權益受到影響。
 
勞委會表示,化學品能造福人類,亦可能危害國人健康及環境污染,聯合國「國際化學物質管理策略方針(SAICM)」已列為2020年前各國健全化學物質管理之主要架構,其全球行動計畫(Global Plan of Action, GPA)工作重點包含國家化學物質清單之建置與運用、健全化學物質安全管理制度等,為達成SAICM目標,各國均積極採取相關策略發展化學物質管制規範,尤其歐盟2006年制定化學物質註冊、評估、授權與限制法規(REACH)。勞委會前於98年至100年與相關部會合作推動「國家化學物質登錄管理與資訊應用機制推動方案」,為了掌握國內流通之化學品種類與數量,以利國家進一步就其危害分級管理,勞委會訂定「既有化學物質提報作業要點」受理廠商自願性提報,以建置「國家既有化學物質清單」,截至99年12月31日止,國內運作之化學物質合計64,200種,其中具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危害分類者約19,000種。
 
為強化工作場所化學危害之預防,勞委會已於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中納入源頭管理機制,將來未列入國家既有化學物質清單者即視為新化學物質,需繳交安全評估報告,經審核許可後方可製造、輸入,並對於高危害之既有化學物質,建立風險管理機制。鑑於商業用化學品物質種類繁多,部分廠商反應尚未全面完成提報,考量該清單之完整性涉及廠商之權益及未來新化學物質之管制,勞委會已於本(101)年4月18日訂定「既有化學物質增補提報作業要點」(如附件),訂定本年6月1日至8月31日為增補提報作業期限,以更新我國既有化學物質清單,相關中、英文資訊已公布於勞委會化學物質提報及申報網站(http://csnn.cla.gov.tw),呼籲廠商應把握該期限,積極辦理增補,以免影響權益。有關提報作業之詳細內容及相關技術工具,可於上述網站下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勞委會委託之增補提報作業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服務專線06-2937770。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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