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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大雨釀災 勞委會勞保局啟動各項便民服務 主動協助受災被保險人

業務單位:勞保局

聯繫電話:02-2396-1266

連日豪雨,造成全台各地大小不一災情,為協助受災民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局啟動各項便民服務,針對勞保、農保、勞退、就業保險投保單位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只要提出稅捐、警消單位及村里長辦公室受災証明,一律緩繳保費一個月,不計收滯納金。受災民眾申請勞農國保及勞工退休金等各項給付案件,將簡化手續,儘速辦理核付。

此外,勞委會勞保局已指示各地辦事處人員深入災區,蒐集災情,並主動提供受災民眾及各被保險人家屬各項協助及辦理申請手續。

各項主動協助措施如下:

勞委會勞工保險局因應六月水災各項權宜措施一覽表

措施類別 內容
勞、就、農、國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依個案辦理緩繳並免徵滯納金 一、災區內的單位無法按期繳納保險費或勞工退休金時,可提出受災證明,個案申請辦理緩繳保險費1個月,並免徵滯納金;勞保局後續將視災情規模檢討放寬緩徵保費措施。
二、受災證明可洽當地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警察機關及村里辦公室提出申請。
簡化勞、農、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申請手續,並從速核發 一、豪雨釀災地區給付案件秉持從寬、從速、簡化原則辦理

(一)投保單位因水災無法代為申請時:可由申請人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申請書可免蓋投保單位印信。

(二)缺被保險人或申請人印章時:可以簽名替代。

(三)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號入帳者:給付方式勞保局同意以郵政匯票寄發款項。

(四)無法取得戶籍謄本者:由勞保局與戶役政連線查詢。

(五)其他證明文件不足時:除透過電腦查證外,可由被保險人或申請人以切結方式辦理。

(六)寄送申請書件時信封請註明「六月水災申請案件」

二、農保、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申請類推辦理。

各地辦事處蒐集災情資料,提供主動到宅服務 一、主動派員與消防救災單位聯繫、蒐集媒體資訊,積極掌握轄區之死亡、失蹤人口名單及保險別等相關資料回報總局災情。
二、主動訪視慰問被保險人及家屬協助
申請給付,被保險人如有個別急難需求,亦可洽各地辦事處提供到宅主動服務。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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