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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呼籲學校應依勞動法令辦理所僱用兼任助理勞動權益相關事項,違法者立將依法裁罰。

高教工會於今(14)日到勞動部要求學校應依法為學生兼任助理辦理勞工保險並依約定期給付薪資。勞動部表示,學校如有未依法對所僱用兼任助理辦理勞工保險或給付工資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將立即依法裁罰,並積極輔導立即改善。

勞動部表示,近年迭有工會、學生陸續以陳情、申訴等方式,向該部或地方勞工局表示勞動權益受損,為使學生於校園內工作其勞動權益得到應有保障,日前已會同教育部,在充分聽取學校及工會之意見後,著手研訂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以明定僱傭關係認定參考原則及學校與兼任助理各應注意之勞動權益事項,該指導原則將提供各勞政機關、學校及學生處理兼任助理勞僱關係或相關爭議之參考。

勞動部另表示,關於高教工會分批向該部檢舉部分學校有違反勞工法令情事,目前皆已逐一進行查處,並對違反勞工法令的學校,處以行政罰鍰及要求立即改善,如果未來仍有學生向勞工主管機關提出檢舉,將依法查處。

勞動部呼籲,學校應重視學生於校內工作之相關權益,並應充分與工會、學生代表溝通、協調,就工會及學生代表所反映的問題及需求,尋求妥善解決方法,以營造更安全及和諧的校園工作環境。

  • 業務單位:勞動關係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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