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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記者會新聞資料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壹、勞保局規劃九十四年上半年勞工退休金業務作業項目及時程,籲請雇主配合辦理

勞工退休金條例將於明〈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依該條例規定,雇主或事業單位應於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前徵詢所屬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選擇參加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退休金制度,或是沿用勞動基準法舊制退休金制度之意願,並將選擇結果於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前向勞保局申報,該局已積極籌劃各項開辦工作, 以作好服務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及勞工之準備。為使雇主(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對勞工退休金新制有所瞭解,除在本(九十三)年十二月底前先將勞工退休金條例寄送供參閱外,並已擬妥九十四年上半年各項作業事項及其時程。勞保局籲請各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雇主(事業單位)及勞工予以充分配合辦理。
勞保局明年上半年預定辦理之勞工退休金業務工作項目及其時程如下:

一、寄發勞工退休金業務宣導資料供提繳單位辦理勞工選擇勞退制度意願徵詢作業:九十四年三月初將全面寄發宣導通函予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單位,通知辦理徵詢勞工選擇勞工退休金新、舊制意願方式及應行注意事項,並將隨附勞工退休金相關法令規定、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適用勞動基準法單位及勞工職稱對照表、「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及「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空白表格式,提供單位參閱填用。

二、寄發印妥名冊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供提繳單位填報使用:為方便雇主(事業單位)申報所屬勞工參加勞工退休金制度,免除繕寫勞工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及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等資料,將於九十四年五月初依照各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三月底生效之被保險人資料,列印於「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名冊),寄送各單位,各單位僅需依據勞工所勾填參加勞工退休金新、舊制意願抄錄於選擇暨提繳申報表,並填妥規定欄位資料,至遲應於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寄送勞保局完成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作業。

三、寄發「勞工退休金業務手冊」供提繳單位參照辦理勞退業務:為使各雇主(事業單位)於勞工退休金業務開辦後,均能就辦理是項業務有所依循,已著手編撰「勞工退休金業務手冊」(內容包括如何辦理各項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作業程序、個人專戶勞工退休金請領程序及相關申請書表等),預訂九十四年六月初寄發各雇主(事業單位)參照辦理。

貳、投保單位填用「勞、健保合一表格」時,應填寫一式兩份,依表格背面指定收件地點,一併寄送勞保局或健保局各分局,勿分開投寄

自八十四年七月一日實施「勞、健保承保手續一元化作業」以來,投保單位僅需填寫勞、健保合一之加保、退保或投保薪資調整等申報表格一式兩份,同時郵寄或遞送至統一收件窗口(包括勞保局、健保局北區分局、中局分局、南區分區、高屏分局及東局分局等共計六個窗口),所送勞、健保合一表格便會分送勞保局及健保局相關單位處理,一次辦妥勞保及健保手續,係便民、簡化又省郵資之措施。惟實施至今,常有投保單位因誤用各項申報表格造成作業困擾,甚至影響被保險人權益情事。

勞保局說明,投保單位申報員工各項異動資料同時涉及勞保局及健保局業務時,始得使用勞、健保合一表格申報,合一表格務必填寫一式二份,依單位所在地一併寄送表格背面指定之收件地點,勿將二份表格分開寄送勞保局及健保局,造成兩局表件重複轉送、受理困擾。如係填用健保專用表格寄送健保局申報勞工參加健保,應同時另填勞保專用表格寄送該局申報勞工參加勞保。但如所申報資料只與勞保局或健保局其中之一業務有關,則應填用各自專用表格。例如補申報員工健保追溯加保應填用健保專用投保申報表,如仍填具勞、健保一元化表格,將造成被保險人勞保重複加保,或離職後又誤加保之情形。投保單位如以健保網路申報員工勞、健保加、退保則務必選取被保險人投保﹝勞(農)健合一﹞、被保險人退保﹝勞(農)健合一﹞作業傳送申報資料,以避免勞保部分漏未加、退保之情形發生。

為保障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正確及投保年資之完整,投保單位於填寫各種表格時,有關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等欄位,請依被保險人之國民身分證所載資料以正楷填寫,避免字跡潦草或資料誤填之情況,以免將投保資料張冠李戴影響勞工權益。各投保單位只要在填表時多予配合,仔細校對,將有助勞保局縮短作業流程,儘速核發勞工保險卡及保險給付,進而提供勞工正確、完整之投保資料。

參、勞工保險基金管理與運用現況

勞保基金截至九十三年十月底止共積存基金四千六百一十億五千二百九十二萬元(萬元以下捨去,以下同),其運用包括下列各項投資:
1、投資購買公債金額六十二億五千一百七十二萬元,占基金總額百分之一.三六。
2、投資購買公司債金額十七億元,占基金總額百分之0.三七。
3、存放銀行金額二千五百九十九億二千六百七十一萬元,占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六.三七。(其中八十億二千八百萬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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