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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親聯手杯葛勞動三法成功,勞委會為9百萬勞工提出最沈痛的抗議〈2005.01.21〉

在國親兩黨連日來拖延杯葛戰術下,勞動三法確定無法在立法院本會期審議,歷經立法院二屆六次會期、近四年時光的努力,1月21日正式劃下令人遺憾的句點,這星期絕大部分時間都在立法院遊說推動勞動三法的勞委會主委陳菊,在凌晨5點離開立法院,拖著疲憊沈痛的步伐,宣布了勞動三法改革工程的失敗。

陳菊遺憾的表示,勞動三法是保障勞工組織權、團結權及爭議權的基礎,這些重要的法律分別在民國十八年、十九年、十七年間制定,逾七十年前的法律,如何適用至今?勞委會體會法律適用的窒礙,積極修法,戮力協商,最後僅剩教師組織工會及有關特定行業進行爭議行為的冷卻期爭議,也已經將各個立場納入表決版本,大家必須捫心自問的是,勞動三法的修正版跟現行軍政時期民國17年的陳舊過時的法制比較起來,難道真的沒有更好嗎?工會組織自由、協商功能增強,會務自主,不當勞動行為明確化,加強仲裁快速解決勞資爭議等等,都是進步性的改革,也讓勞工地位整體大幅提昇,但立法院最後卻無法踏出修法的腳步,這是改革的挫敗,不僅難對全國勞工朋友交代,也無法說服自己接受。

陳菊表示,在國親聯手拖延之下,國親贏了,少數的激進團體贏了,但輸的卻是更多沈默的台灣勞工,以及教師的權益!

勞委會從九十年二月起著手進行勞動三法的法規修正檢討,首次將攸關勞工權益與產業秩序的勞動三法進行整體的配套調整,以工會自主強化組織權、誠信協商確保團結權、多元管道有效處理爭議為基調,進行法的修正,除邀集學者專家成立「勞動三法修法小組」,密集召開修法會議外,更辦理數十次全省公聽會、說明會,同時於行政院審查前,積極與各相關部會協商,其中在立法院第四屆會期就經過第七次、第十次二次全體委員會議進行併案審查,九十二年五月、六月二次的朝野黨團協商,及近期無數次大大小小、正式與非正式的協商溝通;雖然勞動三法修法再度受挫,陳菊除了感受無比的挫敗外,也感性表示,對於支持勞動三法修法的各界及立法院委員如徐中雄委員、侯彩鳳委員、賴清德委員等,代表全國勞工及行政團隊,致表謝忱,未來仍然殷盼各界及立法院的所有委員們,對於勞工權益,多予關懷、支持與協助。

本次勞動三法修正,雖歷經無數次朝野協商及社會各界的討論、溝通,若干爭議性的條文,雖逐漸獲得難得的共識,但最後由於部分團體及少數個人挾少數「民意」之阻擋,致使七十餘年未能整體修正的勞動三法修法工作停滯,功敗垂成,這種行為除破壞建立不易的民主機制外,所持意見的偏執與反覆更是令人難以接受,而即使下會期歸零從新開始,在這種立法院的政治文化下,結果是令人很難有所期待的。

最後,陳菊更以罕見的嚴肅語氣表示,阻隢進步的人該為歷史負責!阻礙勞工團結權的政治人物,更應該受到900萬勞工的嚴厲譴責!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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