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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大雨易造成溪水暴漲,勞委會呼籲鄰水作業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設施。

業務單位:勞工檢查處

時值梅雨季節,時有豪大雨造成溪水暴漲,勞工於該地區作業,易因撤離不及造成重大災害,以5月2日大甲溪因豪雨造成溪水暴漲為例,石岡水壩疏浚工程,因承包廠商未確實警戒及管制,造成七名疏浚工人受困沙洲,幸經消防人員救援及空中勤務總隊出動直昇機才救出脫險。

依據勞委會歷年來職業災害統計,驟然發生之豪大雨常造成鄰近河川、海岸作業之勞工溺水及土方所掩埋之職災事故屢見。因此勞委會呼籲,對使勞工於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地區作業者,雇主應依下列事項留意辦理:

1.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
2.依勞工人數,備足夠數量之動力救生船。
3.建立作業連絡系統,包括無線連絡器材、連絡信號、連絡人員等。。
4.選任專責警戒人員隨時與河川管理當局或相關機關連絡、監視上游河川水位或土石流狀況。
5.獲知上游河川水位暴漲或土石流時,警戒人員應即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
6.若發覺作業勞工不及撤離時,應即啟動緊急應變體系,展開救援行動。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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