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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日夜無休包做家事,勞委會:違法雇主將受罰。

業務單位:職業訓練局

針對報載「外籍看護日夜無休包做家事,搶本地看護飯碗」乙事,勞委會表示,勞動基本人權為普世之價值,外籍看護工在台工作基於平等對待原則應受保障。倘雇主有指派其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勞委會將依現有權益保障機制提供協助。

外籍看護工在我國照護體系中,係定位於「補充性」原則,在國內長期照護資源及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適度引進外籍看護工,以補充國內老弱殘疾人士之基本照護需求問題。惟鑑於國人長期照顧需求應儘速回歸國內長期照顧體系,並以促進國人就業為依歸,勞委會在會同內政部、衛生署及經建會協商後開辦外籍看護申審新制,結合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居家照顧服務員,以達漸進回歸國內長期照顧體系目標。

勞委會表示,勞動基本人權為普世之價值,雇主僱用外籍看護工應以合理、適切之勞動條件,基於平等、互惠之立場為之。若有強迫勞動、惡意剝削及不當對待外籍看護工之情事,勞委會也將依法廢止雇主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並協助外籍看護工轉換雇主。勞委會表示,基於一貫捍衛勞動人權價值立場,絕對依法查處、不容寬待,雇主切勿以身試法。

為加強保障外勞工作與生活權益,勞委會已補助各縣市政府僱用115名外勞查察員,經常性訪查雇主僱用外勞情形,針對不法情事嚴格查處。另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檢舉雇主違規使用情事,經查獲違規屬實者,每案核予新台幣5000元獎金。另為保障外勞申訴權益,對於遭不當對待之外勞,勞委會除補助各縣市政府成立外勞諮詢服務中心外,職訓局亦設立泰、菲、印、越等多國語言免付費申訴專線。同時為積極保障外勞權益、加強現行外勞申訴制度,業於95年1月16日於中正機場成立外勞諮詢服務站,以達確實保障外勞權益之目標。

勞委會表示適度引進外籍看護工以照顧本國被看護者,本為基於人道考量,惟雇主應平等、互惠之立場對待僱用之外籍看護工。任何違法指派許可以外工作、強迫勞動皆是無法容許情事。勞委會也再次呼籲社會大眾一起對弱勢族群關懷、疼惜外勞、重視外勞人權。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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