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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架上危害多,全民督安免災禍

業務單位:勞工檢查處

依據勞委會之統計資料顯示,90年至95年營造業因施工架作業所造成之死亡職災高達135人,近幾年更為死亡媒介物之第1位,主要災害類型為墜落及倒塌崩塌。

營造工程及修繕作業常搭設施工架從事作業,舉凡建築工程之模板、鋼筋、水電、灌漿、泥作、瓷磚、帷幕、窗戶等工程,修繕作業之油漆、換裝燈泡、鋁鋅浪板封板等都需使用施工架。為消弭施工架之災害,勞委會特研訂「框式施工架標準作法及檢查重點」,由全國勞動檢查機構嚴格取締違規之施工架,違規者除處以停工處分外,並得以處罰雇主新台幣3至15萬之罰鍰,如有發生重大職業災害,雇主將移送司法機關,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對執行業務之人如涉及業務過失,將移送司法機關,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保障廣大勞工使用施工架作業的安全。

為擴大施工架作業安全之監督機制,勞委會於今年展開「全民監督營造安全衛生實施方案」,鼓勵民眾關心生活周遭工地之施工安全,主動通報協助改善。勞委會呼籲如發現施工架組拆及外牆作業等未設安全設備,請以網路(http://www.isha.org.tw/push/index.htm)或專線電話(0800- 208 -527)通知本方案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派員處理,對通報成案者,酌發給協助訪視費300元,每年通報件數最高之民眾,另頒發年度全民督安獎酬謝。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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