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補助工會運用行動通訊軟體line@,110年度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
一、補助對象:依工會法成立之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且有運用行動通訊軟體之需求者。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止,向本部提出申請。
三、補助項目:
- 工會得申請LINE@認證帳號,經本部審查通過後,升級至付費官方帳號中用量方案,本部補助中用量方案月租費。
- 連續二年度向本部申請補助使用行動通訊軟體,已建置LINE@群組之工會,於第二年度向本部提出申請時,目標好友人數達二千人 以上,經本部審查通過者,得升級至高用量付費方案,本部補助高用量方案月租費。
四、應備文件:
- 實施計畫書,應包含下列事項:
(1)LINE@顯示名稱(應有工會之全稱或簡稱)。
(2)規格(含LINE@ ID、加入好友人數、預計每個月發送本部LINE@訊息或本部新聞公告相關訊息數等)。
(3)預期效益。
(4)申請補助之付費方案。
- 工會團體登記證書影本。
- 工會組織運作動態表 。
- 依工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所送事項,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備查之最近一次證明文件。
- 依要點第三點第二款規定,連續二年度向本部提出申請,且申請補助方案為官方帳號高用量者,應另行提出下列文件:
(1)第一年申請之本部核准函影本。
(2)第二年提出申請時,LINE@群組目標好友人數達二千人以上之證明文件。
五、補助期間:109年12月至110年11月。
六、核銷程序:受補助工會應於當年度十一月十五日前檢具下列文件,以專函方式送本部撥款及結報:
- 原核准函影本。
- 領據。
- 成果報告表。
- 每個月傳遞本部LINE@訊息或本部新聞公告之相關訊息三則以上之證明。
- 補助經費之支出原始憑證正本。
七、有關「勞動部補助工會運用行動通訊軟體實施要點」及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至下方檔案連結下載。
承辦人:謝小姐
電話:02-85902821
E-MAIL:tills3316@mol.gov.tw
- 發布單位:勞動關係司
- 發布日期:108-01-11
- 點閱次數:1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