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擴大適用範圍 新增30萬5千名已歸化、已設籍之新住民
- 更新日期:2025-08-07

勞動部為協助有就業意願與需求之新住民就業,今(114)年8月6日修正「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適用對象除了現與或曾與在臺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經許可在臺居留、依親居留、繼續居留、長期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無國籍人民外,更擴大納入歸化、設籍後之新住民,預計新增受益人數約有30萬5千人。
勞動部指出,因與國人結婚來臺之新住民,依法取得居留即可在臺工作,為協助其在臺初期得以順利就業、融入社會,97年起訂定「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對取得居留但尚未歸化、定居之外籍、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參考就業服務法第24條促進不利處境者就業的精神,於要點中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運用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求職交通補助、僱用獎助等就業促進獎(補)助措施,協助新住民朋友經濟自立。
勞動部強調,考量新住民就業需面臨語言、文化差異所生之職場適應問題,且其需求不因是否歸化、取得戶籍而有差異,為保障及擴大照顧已歸化之新住民就業權益,本次修正重點將適用範圍擴大納入已歸化、設籍後之新住民,使其得以免費參加職業訓練以提高就業競爭力,並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以協助安心參訓,另也可以安排臨時工作以透過短期安置機會協助累積工作經驗、提供求職交通津貼以擴大求職範圍,並得運用僱用獎助措施提高雇主僱用意願。
有就業服務需求的新住民朋友,可就近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或上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新住民專區查詢求職求才服務、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創業等相關資訊,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或是利用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查詢就業相關訊息,或撥打1955免付費專線提供通譯服務等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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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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