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給付>
由就業中心將失業認定結果送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協助非自願離職勞工就業及保障其失業一定期間的基本生活。
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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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6/07/29
<就業保險給付>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者。
<就業保險給付>
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符合請領資格相關規定者得提出申請。
勞工遭遇事業單位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並符合墊償要件時,可向勞保局申請墊償一定範圍內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
<就業促進津貼>
畢業後且失(待)業連續達60日的15-29歲初次尋職青年,於參加計畫期間內還未找到工作時,可領取尋職津貼,找到工作後,可領取就業獎勵金。
<就業促進津貼>
減低初次尋職青年異地就業障礙,協助其儘速重回勞動市場就業。
<就業促進津貼>
為減輕職訓期間生活壓力,提供特定對象及非自願離職者可在參訓期間申請職訓生活津貼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