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年出生的勞工朋友, 可於民國105年滿57歲時請領減給老年年金給付。
針對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問題,勞保局表示,目前年滿60歲,勞保年資超過15年的退休勞工就可以提出,或者是依個人意願提早5年在55歲請領;但因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將逐年調高到65歲,所以48年次的勞工朋友,最快在民國105年滿57歲時,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
勞保年金從98年1月1日起施行,到104年11月底領取人數已達73萬餘人;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從勞保年金施行日開始,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是60歲,第10年起提高1歲,其後每2年再提高1歲,直到65歲為止。以此推算,46年(含)以前出生的勞工朋友年滿60歲即可請領;47年次的勞工朋友,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是民國108年滿61歲的時候,而48年次的勞工朋友,則是民國110年滿62歲的時候。(表1)
此外,勞保老年年金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或是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不論是提前或延後請領,都是依勞工提前(延後)1年減給(增給)4%的比例發給老年年金(表2)。提前請領最多可提前5年,延後請領最多增給20%,勞工朋友可以依個人的經濟條件,預作退休生活規劃。
由於48年次的勞工,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是62歲(民國110年),如果想要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要以62歲為起始點往回推算,要到民國105年滿57歲時,才能請領減給20%的老年年金;同樣的,如果想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也是要以62歲為起始點往後推算。
至於48年以後出生的勞工,可依此類推算出自己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再往前或往後算出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或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的年齡,妥善規劃自己的退休生活。
勞保局在此特別提醒勞工朋友,請領減給或展延老年年金給付,一經核付,日後減給或增給比例不會再變更,請勞工朋友多加利用勞保局在各地辦事處提供的「臨櫃試算」,或以自然人憑證「網路試算」二大查詢管道,仔細試算後再做最佳選擇。
表1: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與出生年次對照表
民國 |
98-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111 |
112 |
113 |
114 |
115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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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請領年齡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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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次 |
46年(含) 以前 |
|
47 |
|
48 |
|
49 |
|
50 |
|
51年(含) 以後 |
表2:勞保老年年金減(增)給比例表
提前(延後)年數 |
1 |
2 |
3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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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增)給比例 |
4% |
8% |
12% |
16% |
20% |
註:提前(延後)期間未滿1年,減(增)給比例依實際月數按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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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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