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加強維護勞工作業安全, 於105年「春安期間」對5,857家事業單位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檢查。
勞動部為預防春節期間,各行業從事歲修或趕工,疏忽作業安全而發生災害,於今年初(105年1月18日至2月29日)執行「105年春安期間加強職業安全實施計畫」,動員所有檢查人力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檢查5,857家事業單位,停工254廠(場)次、罰鍰504廠(場)次,罰鍰金額2,362萬元,並持續實施複查,追蹤事業單位缺失改善情形(詳如附件1)。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春安期間經各勞動檢查機構檢查,事業單位違反條文,以營繕工程未提供適當安全帽、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設置防護設備、及電氣線路未符合規定等為最多(附件2),遠東新世紀公司化學纖維總廠、大陸工程公司及麗明營造公司等違反條文最多(附件3)。詳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事業單位名單,請逕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公布專區網頁:「https://www.osha.gov.tw/1106/1113/1252/」查詢。
勞動部表示,政府的勞動檢查只是最後一道防線,勞工工作安全還需雇主善盡責任,務必加強安全衛生設施及落實安全衛生管理,確實做到零災害,讓每個勞工都平安,沒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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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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