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擴大提供勞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律師代理酬金 扶助之範圍。
勞動部為保障勞工組織或加入工會的權利,將擴大勞工或工會幹部在裁決期間的律師扶助項目,除解僱爭議外,亦將降調、減薪及不利待遇等爭議類型納入扶助範圍,以保障勞動三權之行使。
勞動部表示,勞工或工會幹部因參加工會活動、進行團體協商或爭議行為,雇主可能透過各種管理手段,例如:解僱、降調、減薪、考績評比、懲戒等方式,對勞工或工會幹部產生不利對待,藉以影響工會活動及妨礙工會運作。自裁決制度實施以來,勞工或工會幹部因解僱、降調、減薪及其他不利待遇申請裁決之爭議類型,占總類型的49%。為保障集體勞動權益,特將降調、減薪及不利待遇等爭議類型納入扶助範圍,勞工或工會幹部可透過律師協助蒐集證據、準備書狀、出席裁決調查及詢問等,有助於勞方循裁決機制得到救濟。
勞動部表示,勞工或工會幹部得於提出裁決申請30日內,向勞動部提出裁決期間的律師扶助申請,若經審核符合資格,每案可獲得最高新臺幣4萬元的補助,案情複雜者最高可補助新臺幣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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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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