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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96年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即將於11月5日起受理申請

業務單位:勞工福利處

勞委會為協助經濟弱勢之勞工,鼓勵其子女適性發展,激發學習各項技(藝)能,朝多元化目標發展,以增進勞工子女未來社會競爭力,開辦「協助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案,本(96)年將自11月5日起受理申請,至12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勞委會指出,助學的對象為在職勞工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具正式學籍學生,並具有專門職業證照及優異技(藝)能者。申請此項助學金之勞工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工作年資累計滿1年以上者(計算至申請截止日)且在職中。?
二、最近年度全戶(申請人、配偶、子女及共同居住之父母)家庭收入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者。?
三、子女於95年或96年內曾獲國際性、全國性、縣市區域、校際或校內各項技(藝)能競賽各職類、科技展覽或運動比賽等(個人、團體)前三名或領有勞委會頒發之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者及其他專門職業證照。
四、子女95學年度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須達70分以上。

勞委會表示,本案在去年第一次試辦,確實可鼓勵中低所得的勞工家庭子女就學及技藝能力多元化的發展,成效良好,共計3,955人獲得補助,所以今年續辦,合計補助名額6000人。本助學金發給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6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1萬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1萬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2萬元。

申請方式:一律採通信方式辦理,申請書表可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https://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本會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 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或於11月5日起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暨各區管理中心與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符合申請資格之在職勞工,填妥申請書及檢附證件,逕寄勞委會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受理小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樓。洽詢單位勞委會勞工福利處,電話(02)85902806~8。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7-11-01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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