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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認定亞洲化學公司解僱工會幹部,係屬不當勞動行為

業務單位:勞資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勞委會表示,亞洲化學公司於民國99年由炎洲公司併購後,工會幹部與資方間即因勞動條件保障之問題而衍生勞資爭議。今(102)年,雇主以工會幹部製作文宣之宣傳內容不實為由,於3月份解僱3位工會幹部,工會遂向勞委會提出裁決申請;勞委會則於5月31日做出裁決,認定雇主解僱無效,並要求恢復被解僱工會幹部之職位。

勞委會指出,在勞資爭議期間,勞方所承受之壓力極大,而本件爭議雖經勞委會認定雇主違法,但仍有工會幹部發生自殺與因病死亡之憾事,對此,勞委會深感遺憾並對家屬表達哀悼之意,再者,勞委會也籲請雇主應遵守該會之裁決決定,立即恢復被解僱工會幹部之職位,並對爭議期間亡故之工會職員給予撫卹,以儘速修補勞資關係,恢復正常運作與生產。

勞委會表示,雇主如仍執意以訴訟解決本案之爭議,勞委會將提供勞工訴訟上之扶助,並將針對雇主違法之行為進行裁罰,及不排除進行連續處罰。

勞委會再次重申,任何一個事業機構的勞資雙方都是相互依存;只有在勞資合意的前提下,勞資雙方的關係才能和諧穩定,事業機構也才能永續經營。一旦發生勞資爭議,最佳解決方式就是透過勞資協調,共同創造雙方皆可接受的合意條件。因此,勞委會籲請亞洲化學公司的勞資雙方能以理性、尊重與誠意解決當前爭議,重新開創一個和諧的勞資關係。?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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