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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六輕泰勞怠工 勞委會刻積極協調處理

業務單位:職業訓練局

關於3月13日在台塑六輕發生的泰勞怠工事件,勞委會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立即與雲林縣政府、泰國辦事處等單位取得聯繫,經初步查證,係台塑公司不同工程引進之泰勞,扣除膳宿費與仲介服務費之作法不一,導致泰勞訴請合理解決。勞委會已指派職訓局副局長實地參與協調處理,後續將依相關法令協調勞資雙方解決爭議。

勞委會表示,13日上午約有一千餘名由台塑公司統籌聘僱的泰勞,在宿舍內以理性平和的方式集體怠工。泰勞因對勞動契約中每月扣除膳宿費、健保費、仲介服務費的約定,與其他六輕工程進用泰勞的勞動條件相比較差,且加班機會較少,因此以平和理性之怠工方式,對於服務不足1年且提前解約的泰勞,發放全年薪資,並提出雇主取消扣除膳宿費、健保費及仲介服務費之要求,同時也要求增加加班機會等。勞委會於接獲事件訊息後,除立即連繫雲林縣政府與泰國辦事處協助雙方進行協商外,同時也指派職訓局副局長至現場參與協調。目前泰勞與雇主已在各方協調努力下,已達成部分協議,同意就有關服務不足1年且提前解約的泰勞薪資計算方式,仍依雙方勞動契約約定處理;健保費的負擔,則依健保法之分擔比例規定辦理;加班時數部分,雇主承諾每個月將提供40個小時的加班機會給泰勞;至於膳宿費及仲介服務費的負擔方式,目前尚待雲林縣政府、泰國辦事處及勞委會積極協調中。

經勞委會初步瞭解事件起因,雇主與泰勞所簽訂的勞動契約及相關費用的負擔方式,並未違反勞基法及就服法相關法令規定。而泰勞所訴求之勞動條件一致性爭議,勞委會將持續協調雇主及泰勞圓滿達成協議,儘速復工。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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