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稿】勞動部將於訴訟確定後,立即撥付最後一次國道收費員專案補貼費用。
- 更新日期:2021-11-03
針對今(2)日《蘋果日報》報導有關國道收費員專案補貼費用一事,勞動部澄清說明如下:
為照扶因全面實施計程電子收費政策,頓時造成大量收費員失業或轉業困難,進而有身心受創,甚或經濟陷入困頓等重大不利處境之收費員,政府於105年8月同意以補貼方式,扶持及照顧前揭弱勢勞工,勞動部及交通部為兼顧公平、合理及審慎審查原則,共同會銜發布合法、合理及公平之補貼要點,並據以召開3次審查小組會議,進行補貼審議作業。勞動部已依據審議結果,於106年4月前撥付940名收費員,共計新臺幣2億6千餘萬元。
勞動部強調,去(106)年8月17日召開第3次審查小組會議,通過最後階段應補貼944名收費員共計2億8千餘萬元,並依審議結果及政府撥付費用相關規定製作及寄送944人全案補貼款領據一紙,惟因106年8月起,包括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及部分國道收費員,因不滿補貼額度或補貼對象等爭議,陸續提起3起行政訴訟,刻正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依法審理中。
因此,勞動部基於尊重司法機關之審理,將於訴訟結果確定後,立即依法院判決進行最後階段撥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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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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