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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協助特定對象及災區失業者就業,勞委會擴大辦理立即上工計畫,提高民間企業僱用補助

業務單位:職業訓練局

為因應金融海嘯引發的失業潮,勞委會自去(97)年10月下旬實施「立即上工計畫」,執行11個月以來,已協助4萬8千多人就業,執行成效相當不錯。為加強協助特定對象及災區失業者就業,勞委會將自即日起,擴大辦理立即上工計畫,增加3款適用對象,並提高特定對象及災區失業者僱用補助額度至新臺幣1萬2千元。預估立即上工計畫實施以來,將投入48億3千萬元協助7萬人就業。

除立即上工計畫原適用的連續失業至少3個月以上的失業者及非自願性離職者外,本次則將初次尋職者、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7款特定對象及持有88水災受災證明之受災失業者,擴大納入適用範圍。除初次尋職者維持現有補助額度,即民間單位每進用一名初次尋職者,每月可獲得1萬元補助,最長補助期間6個月外,進一步提高僱用7款特定對象及受災失業者補助至每月1萬2千元。此外,將由僱用單位提報僱用訓練計畫,各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亦可協助撰寫訓練計畫,並提供僱用單位僱用訓練津貼5千元,期強化特定對象受僱者就業知能及提升就業穩定度。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在國內外經濟尚未全面復甦,又遇重大的莫拉克風災之際,災區重建與促進全體民眾就業同時併進,積極持續推動相關就業促進措施,協助特定對象、災區失業者及一般求職者儘速進入勞動市場就業。?

民營事業單位或民間團體可於98年12月31日前,向提供工作機會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洽詢及申請,亦可利用「全國就業e網」(http://www.ejob.gov.tw)或撥打24小時免付費就業服務專線0800-777-888查詢。?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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