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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自然人或自行接案之勞工,可透過特別加保制度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鑑於社會勞動型態改變,非典型勞動人口及零工經濟增加,為保障是類勞工之工作生活安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受僱自然人雇主之勞工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得透過簡易加保管道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下稱職災保險)。

 

特別加保適用對象如下列三種:一、自然人雇主及其受僱勞工,例如工頭及其僱工,得由雇主申報自己及員工加保;二、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如平台外送員及街頭藝人,得由勞工個人申報自己投保;三、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童工,如童星,得由受領勞務者為其申報投保。

 

為因應民眾臨時性加保需求,勞保局提供三種簡便加保管道,民眾可擇一辦理參加職災保險:1.7-ELEVEN之ibon便利生活站、2.勞保局官網(https://mes.bli.gov.tw/mes/)3.官網公布之職業工會。需注意的是,特別加保的保險效力是從保險費繳納完成之實際時間起算,或繳費後自向後指定日期起算,提醒勞工在上工前務必完成申報並繳費,始有職災保險的保障。

 

勞保局提醒,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下稱家事移工),屬災保法強制投保對象,不適用特別加保制度,勞保局將透過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之家事移工聘僱許可資料,主動通知移工雇主簡便加保方式,為其成立投保單位並申報移工加保,並按季寄發繳款單由雇主繳納。

 

歡迎特別加保適用對象透過上述簡便加保措施參加職災保險,萬一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可獲得基本生活保障。如欲瞭解更多詳情,請至勞保局官網/線上申辦/災保法特別加保專區(https://www.bli.gov.tw/0106827.html)查閱。

 

 

 

  •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 連絡電話:02-2396-12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2-05-31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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