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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呼籲,雇主於颱風來臨前後,應加強防災措施。

因應颱風即將來襲,為避免對作業勞工朋友造成危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請各勞動檢查機構加強安全設施檢查,並呼籲事業單位於颱風前應加強各業安全設施之防颱準備;颱風期間如從事餐飲外送、新聞採訪等外勤作業,應事前評估危害,置備適當個人防護具、交通工具等安全設施;另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如從事屋頂修繕、使用施工架及輸變電維修等作業,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

依據往年經驗,颱風期間曾發生勞工搶救圍籬遭瞬間強風吹起摔落、配電線路巡視遭斷裂樹木撞擊、屋頂修繕不慎踏穿墜落等重大職災,職安署指出颱風來臨之前,雇主應注意颱風動態,評估勞工作業是否有物體飛落、倒塌崩塌、感電及溺斃等危害,擬訂安全作業方法及事先準備預防災害之安全設備。

颱風期間易發生職災之作業,包括進行河川護堤及清淤等工程時,易發生溺水災害,應準備救生衣及動力救生船等設施,並建立通報系統;工廠、民宅屋頂防颱強固及修繕時,易發生踏穿墜落,應選任專人於現場監督及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等安全設施,以防止墜落災害;道路修復工程易遭岩石滾落、撞擊災害,應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於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山區工程易有土石流掩埋災害,應選任專責警戒人員,隨時與相關機關連絡,監視土石流狀況,如有危險應即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工程搶修、工廠修復及輸配電設備復原時,易因潮濕而引發用電設備及線路漏電等感電災害,應確認電源狀況,並使用適當之絕緣防護具及作業器具;餐飲外送或新聞採訪人員等,易發生物體飛落及溺斃災害,應視作業危害,置備救生衣、安全帽及適當交通工具等安全設施。

颱風過後,營造業易發生施工架與施工構台、擋土支撐及模板支撐架不穩定之倒崩塌及勞工墜落災害,應實施重點檢查後再施工,工廠從事屋頂修繕易發生墜落災害,應使用安全帶並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在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易生感電災害,應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局限空間作業前,確實實施通風換氣及測定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以確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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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連絡電話:02-8995-66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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