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109年「同酬日」為2月21日。
為藉由節日喚起兩性同酬之公共意識,勞動部賡續發布我國「同酬日」,由於兩性平均薪資不僅因性別影響,也囿於工作性質、年資、學經歷、工作績效等因素致有差異,仍需各界共同為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而努力。
我國「同酬日」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之工作日數。依主計總處108年薪資統計初步結果,我國女性平均時薪292元,為男性340元之85.8%,兩性薪資差距為14.2%,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2天(365日曆天×14.2%≒52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109年「同酬日」為2月21日。
近10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8年17.9%下降至108年14.2%,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6天減少至52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減3.7個百分點及減少14天。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108年我國為14.2%,低於韓國之32.2%(107年)、日本32.3%(107年)及美國18.5%。近10年來,主要國家薪資差距多為下降趨勢,以韓國減幅最大,縮減6.7個百分點,我國縮減3.7個百分點,日本縮減3.3個百分點,美國縮減1.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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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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