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實施計程電子收費依法解僱之收費員就業安定補貼實施要點
- 更新日期:2022-03-04
一、緣由
查政府實施計程電子收費政策,致國道收費員遭依法解僱,因遭解僱之收費員,工作地點分布不同縣市,且其家庭生活、生涯規劃均有多元複雜的差異性,造成渠等勞動者轉業有其相當困難度,導致有身心受創及家庭經濟困頓等生活窘境,政府有必要以補貼方式,改善渠等弱勢生活,落實政府對弱勢勞工之扶持及照顧政策。前開因國家政策因素導致遭解僱,並有需社會協助之收費員,均可依國道實施計程電子收費依法解僱之收費員就業安定補貼實施要點提出申報,政府並將依據該要點所訂之審核機制,進行公平審核。
二、受理期間
105年12月19日起至106年1月17日止
三、收件單位
請將相關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011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5樓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收
- 發布單位:勞動關係司
- 發布日期: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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