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期
- 更新日期:2021-11-03
專題報導
- 勞委會99年度施政報告
97年金融海嘯衝擊我國經濟,惟失業情勢已逐漸紓緩,99年10月失業率下降至4.92%,工作機會明顯增加。99年1-10月平均勞動力人數為1,105萬8千人,平均勞動參與率為58.06%,其中男性為66.5%,女性為49.87%。且隨景氣好轉,企業僱用人數增加,1-10月平均就業人數為1,047萬人,其中服務業部門616萬4千人;工業部門與農業部門則分別為375萬6千人與55萬人。
政策法規
- 我國基本工資之實行與調整
我國於民國19年我國政府批准國際勞工組織「設釐定最低工資機構公約」。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依前開規定,自77年1月13日始訂定,歷經4次修正,其中3次涉委員組成之修正。其成員由早期之官方為主,逐漸改變為等數之勞、資代表及公正人士共同組成。99年8月31日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修正後,明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原則應於每年第三季定期檢討。
- 禁止就業歧視及相關保護措施
「平等」是各種國際勞動組織追求的核心價值,也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歐盟於1997年通過了《阿姆斯特丹條約》,將「年齡、身心障礙、性傾向及非全職工作者」納入法律保障範圍,禁止雇主給予歧視。另外,「國際勞工組織」亦於2007年6月公布有關禁止就業歧視與推動工作平等的全球報告,提出新興形態的歧視概念,反映出「就業歧視禁止」的國際趨勢。
- 建立友善職場 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制之實行
為維護職場上性別工作平等,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自91年3月8日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該法實施8年以來,事業單位在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實施比率,均較91年提昇。其中事業單位有提供「產假」的比率占96.9%、「陪產假」的比率占57.3%,顯示事業單位在創造性別平等的工作環境方面,有長足的進步。
- 強化證照制度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現況與未來
我國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制度,自民國63年首度開辦以來,已有相當績效。36年來,技能檢定所開辦職類數由1個增加到200個,每年參檢人數亦由開始2000餘人增加到現行近76萬餘人次報檢;截至99年10月底止,累計合格發證人數達498萬2,090人/張。
新聞瞭望
- 強化勞工技能,立即訓用計畫
結合「選才」、「育才」及「用人」的「立即訓用計畫」,是勞委會職訓局於99年8月推出的新型態職業訓練計畫,此為結合公共資源投入及民間人力需求且符合用人單位所需之職業訓練措施,藉由提升失業者就業技能,降低技術落差,使求職者得以順利進入職場,用人單位得以獲得所需人力。
- 注重性別平等,落實性別主流化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9月16日頒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99至102年度)」,該計畫目標主要藉由各單位業務之分析問題、制定法令、政策、方案計畫及資源分配時納入性別觀點。同時,加強落實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件修訂時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並於勞委會政策及預算上呈現性別觀點。
- 因應貿易自由化,協助受影響勞工就業
99年6月29日海峽兩岸已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並於9月12日正式生效,簽署ECFA台灣產品出口至中國大陸將享有減免關稅的優惠,國內企業不必外移至對岸設廠,讓企業深耕台灣,降低對中國之依賴度,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再者,相較於中國大陸,台灣投資環境較為穩定與透明,簽署ECFA歐美日國家來台投資機會將增加,可吸引跨國企業利用我國作為進入東亞的經貿投資平台,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 「金展獎」表揚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單位
為了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一定規模之公、私立單位須進用身心障礙者,新制實施1年多來,已增加1萬2,247名身心障礙者進入職場,勞委會感謝這些長期進用身心障礙者的公私立單位,於99年10月22日下午舉辦金展獎頒獎典禮,表揚今年得獎的48個公私立績優單位及18位績優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 發布日期: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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