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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衛生健康
- 經勞動檢查,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間之勞務關係屬僱傭者,雇主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辦理,如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管理人員從事安全衛生管理、於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等),認有顯著或有可預見風險時,停止從事外送作業、對於新進或在職外送員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辦理事故調查分析及災害通報等,負有保護勞工安全及健康之義務。如勞務關係屬承攬者,外送平台業者應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危害及安全衛生事項,或執行承攬安全管理事項。
- 為增進外送員勞動安全衛生健康措施,本部業於109年3月2日訂定發布「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https://www.osha.gov.tw/1106/1251/28996/29397/),要求平台業者落實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保險種類及額度、戶外高低氣溫危害防止及評估交通、天候狀況、送達件數、時間及地點等因素,於合理範圍內透過程式設計、演算法則予以適當分派,避免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等安全衛生健康管理作為,且於颱風天等惡劣氣候下應停止從事食物外送作業,以維護外送員之生命安全。
- 發布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署
- 發布日期:108-10-21
- 點閱次數: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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