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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動勞工,勞工退休準備金是否可比例轉移?

  • 更新日期:2021-10-20
問題 調動勞工,勞工退休準備金是否可比例轉移?
答案

內政部76年2月26日(76)台內勞字第476838號函

  • 查「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勞工退休準備金由各事業單位依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範圍內按月提撥之;同辦法第六條規定,該準備金應以各該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存儲;第七條復規定該項準備金若有不足時,應由各事業單位補足之。依上開規定,事業單位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不因調動勞工而轉移。
  • 事業單位因業務需要,調動勞工至另一事業單位工作,勞工工作年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計算,俟後給付勞工退休金,應由發生勞工退休事實之事業單位,自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給付退休金。
  • 發布單位:勞動福祉退休司
  • 發布日期:2015-02-13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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