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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勞動部回應今(22)日「年金改革國是會議」部分與會代表之意見。

  • 更新日期:2021-11-03

(22)日「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中,有關勞保年金改革方案,部分與會代表提出相關意見,勞動部特別回應及澄清如下:

  1. 對於「年輕人擔心未來領不到勞保年金」部分,本次勞保年金改革是先進行必要性之制度微幅調整,之後定期進行滾動式檢討,以使勞保制度永續發展,且本次改革草案,已納入政府應負最終支付責任,絕不會有年輕人領不到退休金情事。
  2. 對於「改革原則勞保費率加勞退提撥上限以20%為原則,未來勞退將由6%降為2%,將減損勞工權益」部分,本次改革主要參考OECD國家公共年金費率,勞保費率加上勞退提撥率平均低於20%之作法所提出,但未來絕不會影響勞退新制雇主應提撥6%部分,而係就改革方案勞保費率上限18%,視精算結果檢討是否有調降空間。
  3. 對於「保險費率調整幅度及勞資負擔比例」部分,為利財務穩定,費率調整確有需要,此次考量給付需求及各方負擔能力,採每年微調0.5%,並建立5年觀察期,已為折衝考量。至是否調降雇主保費負擔比例,增加政府保費補助,因涉及層面甚廣,現階段確有困難,將於5年後檢討時併同考量。
  4. 對於「基金運用」部分,與會代表提及各基金運用機關宜改制為行政法人延攬專業人才,但亦有代表認為基金投資運用應以安全為優先考量,又行政法人可能伴隨高報酬高風險、獨立運作與監督難衡平等問題,故此次建議尚需通盤評估研議。本次基金管理改革方向,將使基金管理專業化、資訊透明化並減少政治干預。
  5. 對於「不同職域轉換工作導致保險年資中斷,可能產生後續老年年金請領權益問題」部分,將參酌會議代表提出的具體建議,在勞工保險部分研議設計「年資併計」、「年金分計」之方式處理。
  6. 對於「部分國營事業單位民營化後相關人員勞保年資不足15年,建議未來可選擇請領一次金或年金給付」部分,因涉及制度公平性問題,且對勞保財務產生影響,考量相關人員原已具備多年公保年資,未來將與主管機關銓敘部進行溝通,研擬妥適之處理方式。
  7. 對於「身心障礙者投保薪資低又因身體須早退問題」部分,考量勞保已有完善失能年金制度,並訂有基本保障金額與加發眷屬補助措施,未來將配合整體社會福利、職業重建及醫療保險等層面作通盤評估,適時檢討制度調整之可行性。

 

  • 業務單位:勞動保險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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