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颱風來襲 職安署籲加強作業安全 南部災區復建工程 尤應強化防災作為
- 更新日期:2025-08-12

中央氣象署於今(12)日上午發布中度颱風楊柳海上颱風警報,預計將為各地帶來強風豪雨。勞動部職安署提醒,事業單位與勞工務必提高防災警覺,尤其先前丹納絲颱風與728豪雨造成南部地區的風災與水災,目前尚在復建作業中,更應加強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此外颱風期間,雇主應避免使勞工從事外勤、戶外施工、維修與檢修等高風險工作,如確實需有外勤作業,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2規定及「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等,置備適當救生衣、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與其他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以確保勞工生命安全。
職安署提醒雇主於颱風來臨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 鄰水、水上及易發生土石流地區作業:必須設有危險發生時能立即通知撤離的通報系統,並建立撤離及救援程序。
- 有物體飛落及倒、崩塌等危害之營造工程及廣告物:加強施工架穩固,檢查架材是否損壞、繫牆桿是否鬆脫、基腳是否下沉或滑動;工地圍籬須固定牢靠,避免被強風吹起;施工架上帆布或廣告物在強風時應暫時拆除,以減少風壓造成倒塌風險;位於交通要道或捷運周邊的工地,也應確保高處物料固定,防止被風吹落發生危害。
- 塔吊作業:塔柱需加強固定,停妥吊鉤與伸臂,旋轉煞車放開(先確認空迴時無撞擊或感電危害);當風速達每秒16公尺以上時,嚴禁使用塔吊。
- 外送作業:雇主應採取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並於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等),即應停止從事外送作業。
此外,颱風過後,從事河岸與海岸清理、道路修復、橋梁拆除與房屋修繕等作業均為高危險作業,職安署提醒雇主須防範溺水、墜落、倒塌、缺氧、中毒及漏電等風險,並採取下安全防護措施:
- 河岸與海岸作業:應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於作業場所或其附近設置必要救生設備,並建立作業連絡系統,包括無線連絡器材、連絡信號、連絡人員等。
- 道路修復工程:應先清除可能飛落的土石或設置擋土支撐;營建機械作業需專人指揮,規劃安全作業路線。
- 高處修繕或拆除作業:應由專人指揮監督,按順序由上而下拆除,並使用安全帶、安全母索、安全網或防墜器具。
- 工廠修護:屋頂作業須使用安全帶與母索;潮濕場所使用電動工具時,應加裝漏電斷路器。
- 局限空間作業:必須通風換氣並檢測氧氣、有害物濃度,及提供防缺氧、中毒、感電、坍塌等防護措施。
職安署強調,雇主若未依規定對颱風期間的高風險作業加強安全應變,致勞工發生職災,將依法查處。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出勤與否的重點在於防災避險,雇主應將勞工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路段所在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未出勤,不得視為曠工或遲到,更不得要求以事假處理、強迫補班、扣全勤獎金或進行解僱等不利處分。職安署呼籲,颱風期間「安全第一」,務必事前防範、事中避險、事後檢查,確保勞工健康與生命安全,並減少災害損失。
-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署
- 連絡電話:02-8995-66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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