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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4年9月30日止,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之家數及人數雖較上期增加,惟長期觀察,情勢尚屬穩定。

近來,有部分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透過勞雇協商採取所謂「無薪休假」之措施以為因應。勞動部重申,如確有減少工時與工資的必要,勞雇雙方應事先以書面協商約定,雇主並應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方可實施。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之家數、人數資料,每半個月公布一次,本期(截至104930日止)實施所謂「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共計26家,實際實施人數1,233人,與前期(104915日止)相較,通報家數增加7家,實際實施人數增加450人。觀察歷年數據,每年接近年底至翌年年初,所謂實施「無薪休假」之情形有波動,惟就長期資料觀察,目前情勢尚屬穩定。

勞動部進一步澄清,所公布之各期資料係顯示仍實施「無薪休假」事業單位之即時數據,各期數據中之實施家數、人數,本有因某些事業單位繼續實施中而有持續列計之可能,部分媒體報導本(104)年1月至9月某幾期之數據加總後稱「1月迄今人數逼近5000大關」,係屬誤解。

勞動部表示,因景氣因素協商減少工時,終究對勞工權益有所影響,縱使只有一家事業單位及極少數勞工,勞動部亦將持續關注,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處理,以維勞工權益。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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