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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

勞動部於105年7-8月間辦理「105年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計回收有效樣本10,404份[事業面雇主(包含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5,839份;家庭面雇主4,565份],蒐集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對外籍勞工的管理、運用及其工作概況、替代照顧服務措施之看法,作為外籍勞工引進及管理政策參據,調查統計結果摘述如下:

      一、1056月事業面外籍勞工薪資平均為25,440,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平均為19,643

  105年6月事業面之外籍勞工薪資平均為2萬5,440元(製造業2萬5,403元、營建工程業2萬7,358元),其中經常性薪資為2萬848元。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平均為1萬9,643元,經常性薪資為1萬7,449元。(詳表1、2)

      二、事業面外籍勞工6月工時平均為210.7小時;家庭面雇主未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工作時間者占82,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為9.8小時

(一)事業面外籍勞工6月工時平均為210.7小時,其中正常工時為177.4小時,加班工時為33.3小時,放假天數平均為8.0天。

(二)家庭面雇主未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工作時間占8成2,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為9.8小時;9成3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日連續休息時間超過8小時。外籍家庭看護工例假日都有放假或部分放假者占65.5%,較104年6月增1.6個百分點,例假日不放假雇主都有發給加班費占9成8。 (詳表1、2、3)

(三)若外籍家庭看護工未來於例假日休假(每7日休息1日),雇主有替代方案者占67.1%,替代方案以「由家人照顧」為主占89.4%。若政府補助雇主讓外籍家庭看護工於例假日休假,雇主願意申請者占30.9%,雇主願意負擔「每日500元~未滿1,200元」費用占69.2%。(詳圖1、2)

      三、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為外籍勞工辦理保險之比率已達99.9%99.8%

  事業面雇主為外籍勞工辦理保險之比率占99.9%,其中以「勞工保險」占99.1%最高,其次為「全民健康保險」占96.3%。家庭面雇主為外籍家庭看護工辦理保險之比率占99.8%,其中以「全民健康保險」占96.2%最高,其次為「意外保險」占39.0%。(詳表4)

      四、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在管理及運用外籍勞工時,有遭遇困擾分別占45.9%36.6%,困擾原因均以「語言溝通困難」最高

  事業面雇主在管理及運用外勞時曾遭遇困擾者占45.9%,其中以「語言溝通困難」占85.2%最高,其次為「衛生習慣不佳」占34.4%。家庭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有困擾者占36.6%,困擾原因亦以「語言溝通困難」占73.9%最高,「愛打電話、聊天」占39.8%居次。(詳表5、6)

      五、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知道勞動部提供不需透過仲介引進外籍勞工之服務者均逾4成,以知道「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最多分占83.1%94.8%

  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知道勞動部提供不需透過仲介引進外籍勞工之服務者分占47.2%及43.4%,以知道「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最多,分占83.1%及94.8%;會想透過直聘中心聘僱外籍勞工之原因均以「雇主與外勞不必支付國內、外仲介費用」最高,分占42.1%及55.8%,其次均為「協助雇主代寄辦理聘僱外勞申請案件」,分占39.4%及38.9%。(詳表7、8)

      六、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外勞數額」占33.3%,其中未足額引進附加外勞者占24.7%,主要原因以「引進外勞已符合人力需要」占51.8%最高

  自102年3月起製造業雇主若有非工資成本考量之實質缺工需求,可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增加外籍勞工配額。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外勞數額」占33.3%,其中未足額引進附加外勞者占24.7%,未足額引進附加外勞主要原因以「引進外勞已符合人力需要」最高占51.8%,其次為「訂單未符合預期增加」占30.2%,「已招募足額本國勞工」占16.7%居第三。(詳表9)。

      七、勞動部為協助雇主及外籍勞工提供相關措施如下:

 (一)為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工時及休假權益,在考量使用者付費原則及雇主負擔能力之前提,勞動部將持續會同衛生福利部研議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期間的替代照顧人力方案,在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期間,可到宅提供替代照顧服務等相關措施。

 (二)為促進雇主與外勞雙方和諧,勞動部已協調各來源國於外勞出國前,辦理外勞職前講習,及編製外籍看護工中文基礎訓練課程教材,提供各來源國訓練機構作為參考,以確保中文訓練內容及品質,同時有助外勞了解我國法令及國俗民情等,以利其及早適應在臺生活;另為維護雇主聘僱外勞權益,勞動部已於105年7月1日起實施「聘前講習」作業,規範本國雇主於第1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以充分了解聘僱外勞之相關規定及其宗教文化與生活習慣,俾降低雇主違法使用及促進勞雇和諧相處,達成政府、雇主及外勞多贏局面。

  • 業務單位:統計處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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