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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聘選工免煩惱 移工留才無年限

  • 更新日期:2023-07-19

有關媒體報導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應由企業自行聘僱移工,建議免經仲介並延長在臺年限,勞動部說明,為協助未委託仲介的雇主,自行申請聘僱移工,勞動部自96年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採單一服務窗口,提供專人服務協助雇主自行申辦作業,另為協助製造業雇主自國外引進移工,與來源國合作辦理製造業專案選工服務,客製化協助雇主自國外引進移工。勞動部表示,直接聘僱中心迄今已服務超過18萬名雇主及移工,協助製造業雇主自來源國引進近2,200名移工,有效節省雇主聘僱移工的申辦費用。

 

勞動部說明,直接聘僱中心與來源國合作推動製造業專案選工服務,係以直接聘僱中心為受理窗口,雇主僅需提供勞工需求,由移工來源國協助客製化招募3至5倍左右勞工,雇主得選擇在臺書面、視訊或親赴海外選工,再由直接聘僱中心協助申辦文件及來源國協助辦理移工入國事宜,雇主於指定期間內即可引進合適的勞工,雇主除可省去服務費及仲介費,且可依雇主人力需求期程引進移工,省錢、省力又省時。

 

勞動部另表示自去(111)年4月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積極鼓勵國內雇主可將現有所聘僱符合資格的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或於聘期屆滿後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避免所僱用的資深優秀移工受限在臺工作年限,必須返回母國,致重新訓練人才耗費人力成本,雇主可將符合資格的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或聘僱為擔任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由直接聘僱中心協助未委任仲介之雇主,提供自行聘僱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相關服務,迄今亦已服務近千名雇主申辦中階技術人力。

 

勞動部表示,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對於雇主有相當多的好處及優點,除了不用受在臺工作年限限制,雇主無須繳納就業安定費外,還可依規定將轉任後的原移工名額繼續聘僱移工,讓雇主勞動力的運用更具彈性。

 

勞動部說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施行1年多,截至今(112)年7月中旬已核准雇主聘僱中階技術人力近1萬2,000名,勞動部呼籲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雇主儘速提出申請,以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穩固優質的勞動力,創造雇主與移工雙贏的局面,進而提升我國整體產業及經濟發展的競爭力。

 

勞動部歡迎雇主透過直接聘僱中心辦理聘僱移工、製造業專案選工及轉任中階技術人力事項,共創勞資雙贏,如對於服務項目內容與申辦疑義需進一步瞭解,可上直接聘僱中心網站(https://dhsc.wda.gov.tw)查詢或洽服務專線02-6613-0811,除了中文,也有提供英語/越南語/泰語/印尼語等諮詢服務。

 

 

  • 業務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 連絡電話:02-8995-6000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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