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布「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並公告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 全力穩定勞工就業
- 更新日期:2025-08-13

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新臺幣匯率波動或進口關稅政策調整等國際情勢變動衝擊,勞動部於114年8月13日發布「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並公告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溯自114年8月1日起辦理,且薪資差額補貼得與訓練津貼合併領取,以支持勞工在此變動情勢下安定就業,減緩就業市場衝擊,保障勞工權益。洪申翰部長強調,僱用安定措施是減班休息勞工重要的經濟支持之一,勞動部會優先以保障勞工的「工作權益」為前提,盡量避免解雇,讓勞工掉入失業的情境,會盡量協助受衝擊的勞工跟企業維持在職狀態,來降低產業對勞工就業穩定的衝擊。
勞動部指出,「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是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授權所訂定,針對受影響勞工,提供包含鼓勵企業及勞工辦理及參加訓練、穩定及促進就業、協助初次尋職青年強化求職準備,及創業協助等措施,以減輕人民負擔、穩定國內就業市場與支持勞工權益。
其中,為了穩定勞工就業以及考量產業受關稅及匯率影響,勞動部也在同日公告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並溯自114年8月1日起辦理,擴大適用對象為「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等9行業的受僱勞工,辦理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符合公告業別的受僱勞工(包括全時勞工,或有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的部分時間工作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且在公告辦理期間內,減班休息起訖期間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於減班休息日每滿30日之次日起90日內透過台灣就業通線上申辦系統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補貼請領月數最長為6個月。
除了擴大適用對象外,也增加補貼額度。依據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現行薪資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個月至前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以下同)8,700元;為加強保障減班休息勞工穩定就業與生活支持,提升補助額度至薪資差額之70%,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2,100元。另為鼓勵減班休息勞工參加職業訓練,僱用安定措施之薪資補貼可於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內與「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之訓練津貼合併請領。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自己所受僱的事業單位是否屬於本次公告實施僱用安定措施的9個行業別,以及僱用安定措施申請方式及文件等資訊,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僱用安定措施專區(https://gov.tw/3ih)查詢相關資訊,也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或電洽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瞭解更多資訊。
勞動部表示,針對潛在受衝擊的產業勞工,已經提出許多支持做法,希望把這些勞工盡力留在職場,不致落入失業狀況。後續仍將密集監測各項勞動指標,並視情勢發展,適時推動其他相關協助措施,以全力給予勞工朋友最大的支持。
- 業務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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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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