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看過來,年底到了,已經墊付給員工的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別忘了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 更新日期:2025-11-18
為建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自111年1月18日起,在育兒措施上,將有薪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有薪陪產假修正為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5日增加2日,共為7日,給予育兒父母更多支持。
勞動部說明,受僱者依法提出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於給付受僱者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各逾5日之第6日、第7日部分,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自開辦日起至114年8月底止,產檢假薪資補助人數3萬4,876人,補助金額8,822萬餘元;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人數4萬3,920人,核付金額1億5,482萬餘元。
勞動部最後強調,政府給予企業經濟支持,企業包容勞工照顧彈性需求,有利雇主留住成熟勞動力,而勞工照顧不離職,也能有助雇主留才緩解企業缺工問題。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0105467.html)「業務專區」項下之「建構友善生養職場-薪資補助」下載或電勞動部諮詢專線1955洽詢。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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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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