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於115年3月22日截止收件,符合資格者請儘速提出申請
- 更新日期:2026-03-13
勞動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補助對象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之失業勞工子女,補助金額從每名4,000元至26,000元。該項補助受理期間至115年3月22日截止收件,符合申請資格之民眾,請儘速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凡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只要於受理截止日(3月22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符合申請資格:
- 於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 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 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 於115年2月3日至115年3月22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4月21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補助。)
除上述條件外,申請人子女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勞動部特別提醒,有需求者請把握時間於3月22日以前,利用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uwes.mol.gov.tw/login)線上提出申請,或下載申請書列印填寫後,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紙本申請書亦可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就學補助受理專線「02-25007259」,或勞動部諮詢專線「1955」洽詢。
- 業務單位:勞動福祉退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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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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