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取得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免煩惱,3招守住職災就醫權益
- 更新日期:2026-03-31
為減輕勞工因職業傷病就醫所衍生的經濟壓力,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提供完善的醫療給付保障,只要持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以下稱醫療書單)以「職災勞工」身分至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就診,可減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並享有住院30日內膳食費之補助,保險醫療費用由勞保局支付,手續簡便,給付迅速到位。
醫療書單原則上應由投保單位填發,但如遇到拒絕填發的情況該怎麼辦?別擔心,勞動部特地整理3種因應方法,確保勞工醫療權益不中斷。
方法1: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領取
職災勞工可攜帶相關職業傷病佐證文件(如:勞動檢查機構出具之職災事故證明、勞保局核付職災給付公文、職業傷病診治專責或網絡醫院開立之職業病評估報告書或職業傷病診斷證明書、同一職業傷病就醫已使用之醫療書單等)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領取,經辦事處人員查明確認後,即可現場發給。
方法2:職業病找專科醫師開單
勞工經職業醫學科醫師診斷所患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種類表規定之職業病者,醫師即可直接開具「職業病門診單」,讓勞工即時享有職災醫療權益。此外,若勞工因同一職業病有後續治療需求,可憑該門診單向投保單位或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領取醫療書單,延續醫療給付保障。
方法3:先就醫再向勞保局申請核退
如果職災勞工沒有醫療書單也不用緊張,可先以「健保」身分就醫並保留醫療收據及診斷書,待治療結束或一個段落後,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先行墊付之醫療費用,醫療權益不打折。
勞動部補充說明,有關職災醫療給付之請領資格、給付標準、請領手續等相關說明,可參閱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0106055.html)。
-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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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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