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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攜手經濟部建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機制,與合作國家共同阻絕強迫勞動貨品流通,接軌國際標準

  • 更新日期:2026-07-30
勞動部攜手經濟部建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機制,與合作國家共同阻絕強迫勞動貨品流通,接軌國際標準 展示圖 附圖_接軌國際標準 維護勞動人權及公平貿易環境

經濟部與勞動部於今(30)日,分別發布《強迫勞動貨品限制輸入作業要點》及《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設置要點》,共同建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機制,與美國等合作國家同步,限制強迫勞動所生產的貨品輸入,讓我國勞動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同時防止低價、不公平競爭商品流入市場,維護國內企業公平競爭環境。勞動部表示,因為臺灣已在與美國的協議承諾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所以,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7月23日公布將美國60個貿易夥伴依其強迫勞動政策執行情形分為四種稅率組別,我國與歐盟同列本次調查相對優惠稅率,稅率為10%且不疊加最惠國待遇(MFN)稅率。

 

勞動部於接獲經濟部函送合作國家認定之強迫勞動貨品資訊後,與經濟部共同召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審定強迫勞動實體及貨品範圍。勞動部說明,審定會由經濟部及勞動部共同召集,並由相關機關共同參與,負責限制輸入案件審查、審定程序處理及跨部會協調。經審定確認者,將由《貿易法》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所定主管機關公告限制輸入,財政部關務署於邊境執行查驗,防止強迫勞動貨品流入我國;審定期間亦將採暫行限制輸入措施。

 

勞動部補充,近年美國、歐盟等主要經濟體均已建立強迫勞動貨品禁止輸入制度,我國建立審定機制,將有助與國際接軌,共同維護全球供應鏈人權,也能提升我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勞動部最後強調,勞動人權接軌國際,已經是產業打國際賽的必要配備。除建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機制,未來將持續監督企業遵循「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協助國內產業降低強迫勞動與經營風險。相關資訊皆可至勞動部官網「強迫勞動防制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652/nodelist)。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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