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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技術士證(書)明(95)年啟用新版

業務單位:中部辦公室

您知道政府正致力提昇技術士證效用嗎?您知道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事業機構,依法需僱用一定比率技術士嗎?您知道偽(變)造或租借使用中華民國技術士證是違法的嗎?

為貫徹技能檢定公信力,宣導民眾合法使用中華民國技術士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協調各的事業主管機關,鼓勵民眾檢舉非法使用中華民國技術士證者,經該辦公室查證屬實,違犯「刑法」或「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相關規定,分別發給新臺幣2千元或1千元之獎勵金。獎勵檢舉活動將自明(95) 年開始實施,活動詳情公佈於該辦公室網站(www.labor.gov.tw)。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有鑑於國際人才交流之日益頻繁,以及民眾求學就業使用技術士證英文說明之需求增加,規劃技術士證(書)之改版,除變更技術士證正、背面為中英文對照格式外,並增加以肉眼辨識為主之防偽設計,以便於事業機構、企業團體及民眾辨識技術士證(書)真偽,讓偽照技術士證(書)無所遁形。新版技術士證(書)將於明(95)年1月1日正式啟用。

為便利民眾換(補)發技術士證(書),該辦公室提供現場及通信方式申請,申請書表除公佈網站供下載,提供傳真及電子郵件傳送服務外,並可於職業訓練局各地就業服務中心及各縣市政府為民服務區索取。民眾對相關訊息有需進一步瞭解者,得至該辦公室網站(www.labor.gov.tw) 或逕電04-22595700洽詢。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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