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108年同酬日為2月23日,維持與去年同天。
為藉由節日喚起兩性同酬之公共意識,勞動部賡續發布我國同酬日,由於兩性平均薪資不僅因性別影響,也囿於工作性質、年資、學經歷、工作績效等因素致有差異,仍需各界共同為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而努力。
我國同酬日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之工作日數。107年我國女性平均時薪283元,為男性332元之85.4%,兩性薪資差距為14.6%,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4天(365日曆天×14.6%≒54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108年同酬日為2月23日,維持與去年同天。
近10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7年18.6%下降至107年14.6%,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9天減少至54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4.0個百分點及減少15天。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107年我國為14.6%,低於韓國之34.1%(106年)、日本32.3%及美國18.9%。依增減幅度觀察,近10年來韓國減幅最大,縮小5.1個百分點,日本縮小4.1個百分點,我國縮小4.0個百分點,美國縮小1.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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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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