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別慌,失業給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為因應疫情對產業與就業的影響,勞動部以穩定勞雇關係為首要目標,已陸續推出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安心就業計畫等措施,以穩定在職勞工就業,並輔以提供失業給付,以確保勞工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
勞動部表示,受疫情影響的事業單位與勞工,可多加善用該部提供之穩定就業協助措施。若勞工受疫情衝擊致非自願離職,就業保險針對離職退保前3年內有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者,提供有失業給付,勞工可依規定至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此外,勞動部提醒,從事定期契約工作的勞工,如受疫情影響,於契約屆滿離職1個月後仍無法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不限任職於同一投保單位),按就業保險法規定,亦視為非自願離職,如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也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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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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