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稿】嚴懲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 源頭管理遏阻移工失聯
- 更新日期:2024-04-26
關於報載失聯移工逾8.5萬人,移工團體認為失聯肇因勞動條件太差、雇主團體認為缺工才不得以聘僱失聯移工。勞動部說明,移工失聯原因包括經濟因素、勞動條件、雇主不當對待、非法媒介等,自去(112)年從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加強各項措施,112年度移工失聯發生3萬1,556人,已較111年度失聯4萬1,203人趨緩,並規劃修法加重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者罰則,從源頭遏阻失聯發生,引導合法僱用。
勞動部說明,截至113年2月底,移工失聯滯臺未出境累計共8萬5,229人,移工失聯人數上升肇因於110年至111年疫情期間,各國邊境管制及航班減少,新移工無法引進、屆滿移工難以出境,勞動力市場供需失衡,也不利失聯遣返作業;疫後已正常引進、遣返恢復常態,勞動部近2年自源頭強化管理,加強外國仲介選工責任、提升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檢討政策引導合法僱用,失聯情形已趨緩。112年度移工失聯3萬1,556人(發生率4.20%),較111年度失聯4萬1,203人(發生率5.96%)明顯下降。112年度共查獲失聯移工2萬7,048人、非法雇主2,999人、非法仲介506人。另113年1月至2月當期發生失聯3,650人,亦較112年同期6,197人下降。
勞動部自去(112)年已跨部會鬆綁移工政策:6月開放各級營造業移工並再調高名額至1.5萬名;調高農業移工名額至1.2萬名、修正小型農戶核配比率1:1,並擴大農糧工作範圍及新增林業;新增製造業承接轉出移工增額5%機制;放寬機構看護將護理人力納入本外勞1:1比例計算;10月再家庭看護移工增列3大類對象多元認定免評巴氏量表;開放特定工廠移工6,000名。
為加強對家事移工權益保障,降低失聯發生,勞動部已推動四大強化措施,包括:111年5月1日起職災保險法強制雇主應為家事移工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每月保費45元;111年8月10日起新聘家事移工月薪調至2萬元,且可銜接中階技術工作;112年1月1日開辦新聘家事移工入國講習服務,提升家事移工權益認知;112年1月1日起與衛福部共同推動家庭看護移工短期替代照顧服務,鼓勵雇主安排移工休假,保障家事移工休假權益。
此外,勞動部為自海外源頭管理,將加強外國仲介源頭選工責任,112年9月已修法建立失聯率過高外國仲介暫停引進機制,113年3月啟動首波停權處分,預計將於113年6月處分停權。此外,勞動部還將研議課予外國仲介應負擔失聯移工遣返、收容及醫療等連帶責任;對於失聯情形較嚴重的國家,則將循雙邊會議要求改善,並檢討調整勞務合作策略。
勞動部補充,已持續和移民署及國安團隊合作,113年度截至2月底,已查獲失聯移工5,095人、非法雇主439人,將持續結合移民署及國安團隊合作查處並加速遣返。另勞動部提供檢舉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者之檢舉獎金,核發每案獎金5,000元至7萬元不等,鼓勵民眾檢舉。
勞動部表示,為加強嚇阻並嚴懲非法容留、聘僱及非法媒介外國人工作等行為,勞動部已擬具就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將針對非法僱用由現行依每案15萬元到75萬元裁罰,提高為依每人計罰;另提高非法媒介罰鍰3倍,從每案10萬到50萬元罰鍰,提高依每人開罰30萬元到150萬元,且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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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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