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有關社群軟體上流傳貼文「移工懷孕勞動部一句話讓雇主養他全家」為嚴重錯誤資訊,勞動部澄清
- 更新日期:2026-10-13
有關社群軟體上流傳貼文「移工懷孕勞動部一句話讓雇主養他全家」為嚴重錯誤資訊,勞動部澄清如下:
第一、目前並無法律規範移工懷孕雇主必須養他全家,切勿以訛傳訛。根據本國法規,家事移工如遇到懷孕,能申請的產假為無薪產假,且家事移工無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之適用,亦無育嬰留停津貼可請領。另,日本、韓國及香港與我國相當,都規範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而解僱。
第二、家庭類雇主若遇到移工無法勝任工作,可請仲介協助通譯及溝通,由勞雇雙方合意解約、轉出或返國,雇主即可依規定申辦遞補新移工。
第三、在等待期間,雇主可撥打1966使用「長照 3.0」相關資源。另外,政府也編列約20億元的預算,提供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協助家庭照顧不中斷,國人都可以善加運用。
- 業務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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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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