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保被保險人於未經法院裁定認可前之收養兒童,可否依相關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更新日期:2021-10-20
問題 | 就保被保險人於未經法院裁定認可前之收養兒童,可否依相關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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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 依104年2月4日新修正之就業保險法第19-2第3項規定,如係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被保險人,得依就保法相關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惟事後如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法院裁定不認可收養者,被保險人應返還所受領之津貼,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
- 發布單位:勞動保險司
- 發布日期: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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