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運用民間團體資源強化協處勞資爭議補助辦理活動實施要點
- 更新日期:2022-04-28
勞動部為鼓勵民間中介暨學術團體配合政府施政措 施,辦理學術研討活動,以補助其辦理活動部分經費方式,達成運用民間團體資源,強化協處勞資爭議功能等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一、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成立之團體,章程內容並訂有以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工福祉、提高勞動力及其他研究勞動法制為目的者。
二、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如下:
(一)申請補助之團體,應於辦理活動日期前三十日向本部申請。
(二)申請補助之團體,應檢具活動計畫、研討會議程、預算書表 及申請前二年內曾受本部補助辦理活動之相關資料向本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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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勞動關係司
- 發布日期: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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